市物价局是主管商品和服务价格、收费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价格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价格、收费管理的制度、办法和政策措施;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。
(二)负责价格预测、预警和监控,调查分析省市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,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管理国家、省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;组织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综合年审工作。
(四)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,制止低价倾销、牟取暴利、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;指导行业价格自律,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。
(五)组织实施价格、收费社会监督,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;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,对价格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。
(六)负责本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、运作和管理工作,协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物资储备以及“米袋子”工程、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。
(七)指导、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和镇级价格、收费管理工作,协调处理各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价格、收费争议。
(八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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